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本溪至庄河高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起于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接丹阜高************街道邱家堡村,向西南经前营镇、龙潭镇、新甸镇、大连市庄河市仙人洞镇、太平岭乡,终到光明山镇接入庄盖高速。项目路线全长174公里,利用既有丹锡高速19公里,新建15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规划布设新建互通式立交11座(4座枢纽、7座一般互通)、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4处、监控通信站4处、收费站7处。
2.2 采购范围
1.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咨询工作,提交概算、预算审查专项报告。设计咨询工作包括全专业(主体工程路桥隧、交安、房建、绿化、机电)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咨询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要求。
2.审查初步设计阶段设计风险评估报告;
3.进行现场旁站地勘咨询,编制初勘、详勘的地勘咨询报告;
4.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
5.勘察设计咨询工作执行国家部委和辽宁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指导意见,配合发包人编制《公路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方案等。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后合同执行完毕止。
2.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1、近5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完成过1条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业绩;
2、近5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完成过1座特大桥梁和1座长隧道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业绩。特大桥梁、长隧道业绩可以在同1项业绩中,也可以在2项业绩中。
注:1项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以上多项要求。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近5年(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担任过1条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1.5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响应时,对于联合体的相关要求自动带入)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4月 25 日00时00分至2025 年4月 27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 8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
******集团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24-******
9.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4-******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 系 人:冯女士、唐先生
电 话:024-******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