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学体育馆加固维修改造工程(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LZFCG-202514
******中学体育馆加固维修改造工程(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6948.71元
最高限价:266948.71元
采购需求:体育馆棚顶加固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7月11日至 2025年7月18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 ,下午13:00 至1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7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学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石桥子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
联系方式:苑女士******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1111 0201 0200 0011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女士
电 话:******
注:磋商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