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手术室、口腔科、皮肤科、眼科、检验科、耳鼻喉科)设备采购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881-01543-002-001
二、合同名称: ******医院(手术室、口腔科、皮肤科、眼科检验科、耳鼻喉科)设备采购02包
三、项目编号: JH24-210881-01543
四、项目名称: ******医院(手术室、口腔科、皮肤科、眼科、检验科、耳鼻喉科)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医院
地 址: 盖州市永安路5号
联系方式: ******755
供应商(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双台子乡转山子村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牙科综合治疗椅:7台;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1台;裂隙灯显微镜:1台;医用射线防护眼镜:1个;全自动尿特定蛋白分析仪:1台;耳鼻喉用微波治疗仪:1台。
履约要求: 一、设备名称和数量 牙科综合治疗椅:7台;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1台;裂隙灯显微镜:1台;医用射线防护眼镜:1个; 全自动尿特定蛋白分析仪:1台;耳鼻喉用微波治疗仪:1台。二、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三、售后服务要求:★3.1质量保证期:一年。★3.2售后服务网络:投标人(制造商或销售商)需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并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3.4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3.5资料:免费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3.6项目实施期间至少派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验收交付后,提供7×24 小时免费电话技术支持,电话支持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4小时之内安排高级别工程师到现场妥善解决。四、付款方式及条件:付款方式及条件: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对采购人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取得采购人签发的货物安装验收单(国家强制检定的货物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检定证明)后,由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款。★五、验收标准及方法:5.1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5.2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3供应商须于供货前向采购人出具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格文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白皮书(如有)等资料材料,以便核实相关资质和技术参数,否则,不予验收。5.4本项目所有设备验收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注册时的检测检验报告书。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使用。
履约地点: ******医院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姚强 李厚胜 赵尔璐 丁百超 李安平 刘月 刘利 刘军 陈树刚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