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四环线通顺河大桥桥梁结构监测、北湖特大桥轻量化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QLJC-1(HBSJ-202507G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507GL-******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市四环线通顺河大桥桥梁结构监测、北湖特大桥轻量化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已经《关于武汉市西四环线通顺河大桥、武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西四环线通顺河大桥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起点靠近烂泥湖,跨越长江防洪大堤及通顺河,终点位于长江江滩中。武汉市东四环线北湖特大桥项目属于四环线东段的一部分,位于北湖枢纽互通与化工互通之间。 建设规模:武汉西四环线的重点工程通顺河大桥总投资2.7亿元,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起点靠近烂泥湖,跨越长江防洪大堤及通顺河,终点位于长江江滩中,通顺河大桥桥梁桩号K28+303-K28+763,中心桩号为 K28+533,全长460米,单幅桥宽20米, 主桥上构采用(80+2×150+80)m 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梁。通顺河大桥桥梁主体结构于2015年5月实现全线合龙,2016年6月实现通车。武汉市四环线北湖至建设段是四环线工程中“东段”的一部分,项目起于福银高******中学以东与规划绿色路交叉设置化工互通后,与四环线青山长江公路大桥段相接,项目建设全长约8.182公里。北湖特大桥为北湖枢纽互通与化工互通之间的一段等宽主线桥,桥梁起止桩号分别为K1+848.2~K4+053.2,布跨为6*(5*30)m+4*(4*30)m+(32.5+40+32.5)m+4*(5*30)m+4*30m,全桥长2205m,其中跨越10号线轨道交通走廊采用40m预制T梁结构,其余均采用30m预制T梁;该桥平面分别位于半径2000m和1900m圆曲线、缓和曲线段以及直线段范围内,全桥桥面宽41m。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武汉市四环线通顺河大桥桥梁结构监测、北湖特大桥轻量化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桥梁监测系统的设计、软件开发使用和升级(如需要)、硬件采购、安装集成(含就近主线系统电源接入)、设备调试、试运行、培训、工程移交及缺陷责任、运维服务期内的软件免费升级服务等全部工作。同时,建立大桥长期健康监测系统,将既有监测设备延用至后续长期监测系统,并与外部系统互******有限公司智慧管养一体化平台。运维期服务内容包括:系统外场硬件维护,系统平台及内场软硬件的运维服务,保证系统运行正常。系统运维期间应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分析季报及特殊事件报告(如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QLJC-1标段。 计划工期:11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01。其中:(1)桥梁结构监测施工图设计、审查、完善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2)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 2年;(3)结构监测运维服务期:监测系统交工验收之日起3年。 合同估算价:26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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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9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交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合同履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合同履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合同履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交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合同履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合同履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合同履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应提供该业绩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 5 、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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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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