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黑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唯一标识码:(******************0C1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 年黑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2023 年黑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标段编号:A210700ET******001001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05月28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06月03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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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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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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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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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日历天)
|
得分
|
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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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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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
6 元
|
合格
|
180
|
78.63
|
第一名
|
2
|
******有限公司
|
******
元
|
合格
|
180
|
70.12
|
第二名
|
3
|
沈阳中地土地科技服务有限
公司
|
******
元
|
合格
|
180
|
63.22
|
第三名
|
2.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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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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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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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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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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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巧珍
|
/(/)
|
2
|
******有限公司
|
王立琼
|
/(/)
|
3
|
******有限公司
|
杨阳
|
/(/)
|
2.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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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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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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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级土地规划业务资质
|
2
|
******有限公司
|
乙级土地规划业务资质
|
3
|
******有限公司
|
乙级土地规划业务资质
|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 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5.监督信息
******农村局,负责人:曹明朗,联系方式:0416-******。
2.招标负责人:宋伟,联系方式:0416-******。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黑山南内环路 86-1(兴海花园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
南门原畜牧技术推广站) 3-10-20
联 系 人: 宋伟 联 系 人: 李媛媛
电 话: 0416-****** 电 话: 041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有限公司
2025 年 0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