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X******A022 工程编码:FJ0104G******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X生产能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 2.3建设规模:新增建筑面积26394平方米 2.3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43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缴纳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要求,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8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0日09时3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09时3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法院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51-******;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65号 联系人:张状 联系方式:0451-******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联 系 人:刘先生、陈先生 电 话:0451-******、024-******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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