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电信******公安局立山公安分局无人机配套服务直接采购公示
鞍山电信******公安局立山公安分局无人机配套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1.无人机参数 :大疆机场 2 配套飞行器满足大疆官方参数标准,具备良好的飞行性能、定位精度与环境适应性,满足公安任务需求。
2.任务载荷 :广角相机、长焦相机等载荷与无人机适配良好,具备高分辨率成像、低光拍摄、除雾等功能;探照广播一体机等载荷性能满足任务要求,防护性能出色。
3.图传通信 :配备大疆 O3 图传行业版或更优图传系统,支持接入 4G 网络的增强图传模块,保障图传稳定、可靠,具备加密功能。
4.飞行器对角线轴距≤500mm,裸机重量≤1450g,最大飞行时间≥50分钟。
5.支持六项避障,具备4G图传备份功能,广角相机像素≥4800万,红外相机分辨率≥640×512,支持可见光与红外热成像联动变焦。
6.长焦相机像素≥1200万,配备网络模块及一年流量卡,提供不限次数维修服务(保额等同设备价值)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障额度100万)。
遂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于军众******有限公司。
适用条款说明: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
二、 直接采购供应商
军众******有限公司
三、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9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四、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鹤洋,18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周鹤洋,189******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周鹤洋
日 期: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