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电气、五金工具、修缮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2025-106-02
项目名称:******医院电气、五金工具、修缮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以采购人提供的单价价格基准以折扣报价)
采购需求:(电气、五金工具修缮材料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中标单位接到采购人每次订货的申请2日内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 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一迪、刘戎、王亚男、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电 话:******